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中成药生产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;药品生产(不含中药饮片的蒸、炒、炙、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企业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保健食品生产;保健食品销售;日用化学产品制造;日用化学产品销售;化妆品生产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日用品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